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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7月31日()編輯:教學部 閱讀: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發(fā)[2015]73號)精神,現將我省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具體負責考務管理工作,省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及進行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二)考場設置 本次考試只在蘭州設考場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日至8月12日。
(一)報名程序?忌紫鹊顷懭松鐝d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提示步驟報名:
1、照片處理?忌氃诟拭C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利用該軟件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審核,注冊報名時須上傳已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
2、選擇級別。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文件,根據報考條件選擇相應級別和科目進行報名。
3、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報報考信息。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4、上傳照片?忌毶蟼鹘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格式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并經過“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審核處理過的照片。
5、打印詳細信息?梢圆扇【W頁打。ㄊ髽擞益I打。。
(一)資格審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的報名審核和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注冊中心網站的審核工作均由省建設廳注冊中心實施。
考生登陸甘肅省住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注冊中心網站的審核工作均由省建設廳注冊中心實施設廳注冊中心網站(http://www.gsszczx.com/w/Default.htm),進入“考試報名建設類資格審查系統(tǒng)”入口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應及時在注冊中心繳費系統(tǒng)繳納資格審核費,詳見附件1。
時間: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2日。
(三)網上繳納考務費。 繳費時間:2015年8月1日至8月13日
人社廳網站報名成功后,請各位考生于2-3天內隨時瀏覽網站是否通過,通過考生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需要開據發(fā)票的考生,考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憑準考證及個人詳細信息表(人社廳網站打。┑礁拭C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必須于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登陸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112元,其余每科均為92元。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為便于統(tǒng)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今年報名申請表中“國籍”欄目已修改為“國籍(地區(qū))”,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試題形式:《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方式。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只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五)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用具;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六)考試成績查詢:根據準考證上提供的辦法查詢。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